傷在我身,緩解我心—自傷個案的血與淚

作者:振芝診所實習心理師 陳品妤

疼痛的感覺,應該是個體的保護機制,提醒我們身體有某個部位正受到威脅。但對於自傷個案而言,用刀器、滾水、拔頭髮等方式刻意製造出疼痛及傷口,反而是他們僅有抒發壓力的管道。

肢體殘害(mutilation)的定義為:「藉由割斷,或改變身體某一主要部位所致的嚴重傷害行為。」在多數的案例中,受傷的主要部位位於皮膚,雖然傷害不致於引發生命危險,但遺留下的駭人疤痕卻會永遠跟隨個案,以及可能造成肢體功能上某種程度的損傷。

為什麼會出現自傷的行為呢?

自傷行為可能發生在人生的不同階段,程度也有輕重之分,此外,自傷也有可能是精神疾患的其中一個症狀,強迫症、厭食症、邊緣型人格疾患都可能伴隨自傷行為。確實會有部份個案希望透過自傷來吸引注意力,進而獲得他人的關心及關注,在青少年階段這個現象並不少見。撇除好奇嘗試或吸引注意力這類意圖,會出現自傷行為的個案,通常心裡都承受著巨大又難以言喻的壓力和痛苦,他們在成長過程中缺乏機會學習表達自己,環境讓他們不足以信任跟依賴他人,所以唯一能夠自己控制的,便是決定傷口的大小、深度,並透過看著血液流出的過程來得到情緒上的撫慰。

對自傷個案來說,製造疼痛的行為或是流血,本身就是終極目的。需要這樣做的理由,源自於個案將小時候被忽略、虐待、家庭破碎等負面經驗,與愛、關懷或是其他珍貴的依附關係做連結,形成一種「受重視-被虐待關係(valued-abusive relationship)」。要改變這樣的病態信念絕非容易的事情,也不單單靠醫師、心理師的介入就能有所轉圜。

我們可以如何協助自傷個案呢?

最理想的情況是,自傷個案系統中的關鍵人物-主要照顧者(通常是父或母親)、手足、伴侶、學校老師、輔導人員等都能夠一同努力,並且在協助自傷個案復原的過程中,能抱持信心、同理心、理解、樂觀的態度,才有機會讓自傷個案脫離孤寂的深淵。看到自傷的痕跡時,例行性地討論它而非視而不見,並決定可以如何處理,進而增加彼此的信賴,讓個案對於關係的感覺可以整合,最後使依附關係得以發展取代自傷行為。

除了分析過去負面經驗並試著與之和解,自傷個案的最大任務便是發展自我肯定的能力。過往他可能從不對他人提出質疑,不願發表自己對事情的意見,即便內心不贊同、不快樂,但仍裝作配合別人的樣子。讓個案有機會將內心想法表達出來,才能把轉向自己的憤怒消除,減低自傷行為的代償效果。

自傷行為作為個案長久以來面對壓力或負向感受的因應之道,治療師、家屬、親友都應該理解,在復原過程中自傷狀況是可能反覆出現的,具備這樣的心理建設,可以讓協助者的失望和著急感受降到最低。建議可以耐心了解個案的外在壓力源,並真誠、有效地與其溝通,同時提供其足夠安全的依附關係。

正因為疼痛及傷痕是一般人避之唯恐不及的現象,我們更能夠看到自傷個案內心的苦痛。讓個案的反應穩定下來,並找回自我的不二法門,是真誠地認識這個疾病,而非視它為一齣戲劇。若能加上穩定的陪伴,以及正確的同理,這樣的修復性人際互動,也可以為他們在自傷行為之外,創造更好的互動選項

謹記,一個人罹患疾病,並不能代表他的本質。

–本文摘錄自美國知名心理治療師Steven Levenkron《割腕的誘惑》一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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